子言之:“昔三代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是故不犯日,不违卜筮。卜筮不相也。大事有时日;小事时日,有筮。外事用刚,内事用柔日。不违龟。”子曰:“牲牷礼乐盛,是以无害乎鬼神,怨乎百姓。”子曰:“稷之祀易富也;其辞恭其欲俭,其禄及子孙。诗》曰:‘后稷兆祀,无罪悔,以迄于今。’子曰:“大人之器威敬天子无筮;诸侯有守筮天子道以筮;诸侯非其不以筮。卜宅寝室。天不卜处大庙。”子曰:君子敬则用祭器。是以废日月,不违龟筮,以事其君长,是以上不渎民,下不亵于上。
桓南郡被召作太子馬,船泊荻渚。王大服後已小醉,往看桓。桓設酒,不能冷飲,頻語右:“令溫酒來!”桓流涕嗚咽,王便欲去。以手巾掩淚,因謂王曰“犯我家諱,何預卿事”王嘆曰:“靈寶故自。
易墓,非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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