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弱冠詣阮籍,時劉公在坐。阮謂王曰:“偶有二鬥酒,當與君共飲。彼公榮者,預焉。”二人交觴酬酢,公榮不得壹杯。而言語談戲,三人異。或有問之者,阮答曰:“公榮者,不得不與飲酒;不如榮者,不可不與飲酒;唯公榮可不與飲酒。
有三年之练,则以大功之麻之;唯杖屦不易有父母之丧,尚衰,而附兄弟之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神也。凡异居始闻兄弟之丧,以哭对,可也。始麻,散带绖。服麻而奔丧,及人之未成绖也:者,与主人皆成;亲者,终其麻绖之日数。主妾丧,则自绖至于祥,皆使其子主。其殡祭,不于室。君不抚仆妾女君死,则妾为君之党服。摄女,则不为先女君党服
王戎喪兒萬子,山往省之,王悲不自勝。曰:“孩抱中物,何至此?”王曰:“聖人忘,最下不及情;情之所,正在我輩。”簡服其,更為之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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