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前,人间。
“酿酒,酿来酿去不还是那么回事,有了吐域的金不换,咱这个不中用喽。”一个肥胖的酒倌光着膀子半倚在酒窖的门廊上和同伴调侃道。
“咳咳咳,哎,世道变了。”接话的是个麻子脸,极瘦,面色比菜色还不如,嘴唇乌的发青,永远佝着背,一说话咳的厉害。因为麻子脸的缘故周围人都叫他麻子,时间长了大家竟也都想不起他的原名是什么。
“哎呀我说麻子,你这个身体,趁早给家中的姑娘找一门好亲事吧,至少能吃上饭。”胖酒倌稍微俯下身,又对麻子说起他家姑娘。
麻子不回答,今日咳的尤其厉害,苟着背喘着粗气走开。他之所以还能在酒司做工,是因为有一个好鼻子,嗅觉出神入化,酒发酵到了几分、缺了哪种粮食,他一闻便知。没有人听闻麻子曾娶妻,但家中有个女儿,生的半分不像他,长发乌黑朱唇皓齿,额间有个天生的胎记,形似一朵牡丹,笑起来有说不上的娇媚。这些泼皮东西知道麻子穷困又有恶疾,时常拿他女儿开玩笑。
正说时,大家听得远远的有马车驶来,便都收了声,毕恭毕敬的站好。
车上下来一少年,身长八尺,着一袭深湖绿的绸缎,腰间系白玉云龙佩一对,手拿檀木扇,颇有青玉为骨的风姿,打眼便知是名满京城的莫家大少爷莫林钟。少爷身后的女子鹅蛋脸,杏眼桃腮柳叶眉,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下颌正中有一颗不大的黑痣,云鬓上簪着一束银海棠,是二小姐莫莺时。
莫家侍酒司校使,为皇家供酒,也算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到莫林钟,是第二代。
今日立冬,是莫家办祭典开坛的日子。往前数个十年,到这个日子,莫家必是宾客如云,御赐三牲从宫门口一路抬到府邸正门,由三到五个老师傅齐齐领号,念祝词,祭天地,拜酒仙。时至今日,到了莫林钟接手酒司,有一种唤作金不换的美酒从西边的吐域国传入,京城酒的行市便一日不如一日。莫老爷去世留下大大小小的摊子给初出茅庐的林钟,情势一言难尽。
仪式过半,莫林钟走到人群当中,向一众工人拱了拱手,眼眶有些湿润,叹了口气,语气沉重:“诸位,莫家基业传至今日,时遇风水轮流世道维艰,恳请大家再努努力。”
莫林钟的话一出,工人们一锅粥似的议论起来。酒在,莫家在,酒要是完了,莫家便也完了。一向自视甚高的少爷若不是真到了紧迫的时刻,是万不会低声下气说出这番话的。靠出力气为生的普通百姓再寻活计并非易事,失去这份工钱对于很多工人近乎灭顶之灾。
麻子也在一旁沉沉的叹气,想起了自己的女儿。
那不是他亲生的女儿。当年他在家门口捡到小女孩的时候,就知道她异于常人。且不说她头上牡丹状的胎记,明艳的样貌,单单是她周身铺满的鲜花就知绝非常人。那时候的小女孩只有不到十岁,高烧七天七夜,麻子日夜不离的照顾,把自己仅有的积蓄都拿来给她看病,她病好后开口第一句,就是唤了麻子一声爹。麻子给她取名叫百花,百花盛开的百花。两人相依为命如今已是第十个年头。
今年的祭典,从头至尾不见恭贺的人群也没有往日王宫的赏赐,潦草的令人心酸。莫林钟话里的意思,大家听的明明白白。谁能想到呢,莫家如此一棵大树,不过是浇上了一杯金不换,就几乎泡死了整条根。
忙完,回到家已是夜深,麻子心下烦乱,咳得甚是厉害。百花闻声推门来看,只见麻子披着单薄的棉被端坐,一手扶着床,一首捂着胸口,想起身反而觉着嗓眼似有铁链索喉一口鲜血咳了出来。百花大惊,赶忙上去将麻子扶住,轻轻为他顺气。
麻子的身体需要修养,家里也需要用钱。
“爹,明日起我替你去酿酒。”百花挽起头发,像是下了下决心。
麻子摇头,单是女儿这副相貌,在外都不知会惹多少眼。他不放心。
“为什么,难道因为我是女子?女子怎么了,当朝的帝王宰相,不都是妈生的。”除了长相,百花的性子也与麻子大相径庭,如果说麻子是骨头上都刻着老实,那百花就是一身反骨,刺猬一样的丫头。麻子总是庆幸百花长了女儿身,不然她的许多言论要是传出去,大小也得是个株连九族的重罪。捂住百花的嘴,麻子以父亲的威严在她额上敲了一下以示警告,但也没说不让百花去试。
说了她也不会听。若听话,就不是百花了。
莫林钟酒力不好又忧思繁重,典礼上多喝的几杯足足让他睡了一个对时,翌日快到晌午才从酒气中缓过来,坐起醒神,似听得门外人头攒动,喧闹的紧,更了衣推窗,便听到下人们奔走相告,说是李大人来了。
他的心一沉。
正堂之上,京城缉查巡防使李大人垮坐,腰间的赘肉撩在松木的椅上。他舔舔嘴角,玩味的笑笑,瞥向莫林钟,“不必紧张,年关将近,我只是受王命前来巡查,看看新春用酒备置的如何。”
林钟心下怨道,拿着鸡毛当令剑,父亲还在时,送了不知多少银两,才从他这周旋开了路子,如今行当不景气,就是想讨好也委实拿不出东西来,这位三番五次来,无非是看他年少好欺。
莫林钟行礼,“酒……酒当然备好了,上等的女儿红、状元红一百又二十,竹叶青、十里香,都比往年备的更多,酿的更久,大人尽管放心。”
“哦?”李大人似乎对莫林钟的回答并不满意,“都是些老掉牙的玩意,酒司大人年纪轻轻身居要职,总不能拿这些陈腐的老东西糊弄事。”
呵,莫林钟冷笑,整个京城绝无比莫家更好的酒。可再好的酒宫廷之中的达官贵人也腻了,他们想要新鲜的,想要比那金不换还好的,于是,莫家酒在他们眼中便成了不好。上面的人想要,下面的人就得想办法给,给不出,便是罪。给不出,便有李大人这等鬣狗等在一旁伺机而动。
想到莫家前程,林钟感到五脏皆扭转,脚下虚浮有些打颤。
两厢推拉中,突然有一个少女从人群中窜出,冷不丁接了李大人的话:“当然有更好更香的酒,按照习俗新酒都是小年夜开坛,到时候自然会将酒送到该送的地方,”声音清脆如鸣佩环。
李大人使力抬了一下厚重的眼皮,是个穿粗布麻衣的少女,额间形似牡丹的胎记鲜妍,姿容出尘绝艳,灵动生姿。想来必是那个麻子脸酒倌的女儿,京城里关于她的传说铺天盖地,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林钟耳边响起李大人刺耳的笑,“是吗,莫大人?”
不是……莫林钟转头,在人群中寻找“罪魁祸首”,正看到百花于身后无邪的脸,顾不上感叹这人间难得的美貌,只恨恨在心中大骂。距小年夜不过一月,到时交不出好酒,可是滔天的罪过,能试的方子他都试过,世间哪还有更好的酒。林钟深深咽下一口吐沫,“大人,这人与莫家无半点关系,信口雌黄,不足为信。”
李大人眼珠转了三转,嘴角的笑容愈发张狂,“既然如此,你酿不出好酒,不如将这基业让贤,总有人能让这老酒坊活起来。”
让贤……让!?莫家产业比性命都重,若是丢在莫林钟手里,那他就算万死也难辞其咎。李大人的意思,再明白不过,现是递来一只猛虎,逼着他骑上去,进退两难。
他没得选,左思右想只能先顺了百花的话:“大人说笑,林钟年纪小,倒也不至于拖累祖宗”。
又献出家中薄礼,才哄得李大人一众人马走,莫林钟听着强健的马蹄声,感觉每一下都像是催命的钟。他揪住百花衣领大呵,你怎,怎敢拿这等事开玩笑。
百花不服气,反问:“谁开玩笑了,若我酿的出更好的酒呢?”不是逞能,她打心眼里觉着可以一试。众人只知麻子有一手好本事,嗅觉出神入化,却不知其实麻子从前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头,这“天赋”是随百花而来,抱起这孩子那一刻,麻子便开了窍。别人家都是子承父业,在麻子家,若说对酿酒的精通,父远不如女。
莫林钟懊恼的将手中折扇来回摔打,几番思索挣扎,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于是挥扇对准百花咽喉,“若你酿的出,想要什么我莫家都给,若你酿不出,到时候莫怪我无情把罪责推在你一个小女儿身上。”
百花两指推住扇的一角,好,一言为定。
偌大的酒坊,做工的男人们欢呼沸腾,即使粗布麻衣,这女孩仍是他们从未见过的美景,一个个使劲的往前挤。百花倒是没有丝毫惧怕,用力一搡,将几个围在前头的推出个大跟头,拿起搅铲利落的干起活。其他人再来,也没得到半个回应,看没了凑热闹的趣味,人群散开。
林钟没有话,侧目观察,看百花忙开,转身出门。
酒坊的活计说不上好干,但偏偏百花热爱的很。几日下来,她觉着父亲的担忧很是多余,甚至觉着在这酒香中自有种熟悉的酣畅。
闲暇时与男子们饮酒,丝毫不顾及年纪身份。周围的工友们都戏称说本以为是个女娇娥,谁知道是个酒腻子。百花听了哈哈大笑,拿着酒壶就跳起舞来,婆娑起舞,摇曳生姿。欢快时如仙鹤盘桓,沉寂时如古刹坐落,说像山妖又比山妖更具风骨,说像天上谪仙人又比仙人更多妩媚。舞罢倒在酒缸旁昏昏沉沉的躺下,脸上泛着红晕,睫毛上挂着细密的汗珠。众人兴起,欢笑着拍手,以歌喝之,乏累的工作也别有了一番趣味。
喝的欢畅,却不见门外有人已站立多时。看着眼前女子,灰头土脸也丝毫不影响她起舞的风姿,门外人心弦拨弄,顿然明白为何媒婆踏破了门槛自己只觉是勉强,有人翩然现世,就是来述说什么是与众不同。
酒入愁肠,恍惚中,百花入了梦境,一个十年不改的梦。许多零碎的记忆像被摘下的花瓣飘散浮现,她伸手想抓住它们,却又眼睁睁看着他们如一缕青烟般飘散。穿过花瓣飘零的迷雾,百花仿佛看到了酿酒的场景,赤着上身的工人,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酒坊铺着青石的地砖,不同的是自己没有穿鞋,赤着脚,褪去粗麻布衣,一身大红的罗裙,腕上颈上都带着鲜花,步子极轻。她追随前去,猛然发现那些酒倌竟不是人,而是些兽人!他们齐齐回头,比铜铃还大的眼睛发着绿光,百花大惊失色从高空跌落。
梦醒。
睁开眼睛,正对上莫林钟苛责的目光,众人七手八脚将她扶起。
“大白天的就醉成这样,如此如何酿出好酒,可不要忘了你答应的事。”莫林钟的语气永远没有茂盛的情绪,字字句句却让人把其中的责难听的分明。
百花搔搔头,目光转向周围人,嘟囔着想要反驳。其他人却匆匆把手放在唇前作噤声的手势,要她别出声。
“你就是百花?”藏在莫林钟身后的少女声音清澈婉转,一双弯弯的眼睛从哥哥身后探出来。
百花抬眼遇上了那双炽热的目光,仿如雨后的天气突然转晴。“我是百花,百花盛开的百花”。
“莫莺时,生于草长莺飞时,故名莺时。”少女也介绍起自己。莺时鬓边的海棠垂丝,杏眼与一双梨涡交相映衬,澄澈的眼眸,笑起来仿若山间的精灵。
百花嘴角浮起笑意,明明只是初见,却仿佛有种极强烈的依恋,好似蜷缩于冬日的百足虫忽而晒到了太阳,僵硬的心思都舒展开,诸多惊惧在这一瞬间消融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