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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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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缅国的路这些年早已走得烂熟于心。灵玉公主婚嫁时,程芷一行代表皇都也到场祝贺。有了程芷跟王妃这一层关系,自然再不需要和亲来维系两国邦交。灵玉公主最终没有再嫁给皇都里的哪位皇子,而是娶了自己青梅竹马的远房堂哥——没错、就是娶;作为滇缅国下一任王女,明嫁、暗娶!

“舅舅来啦!舅舅来啦!这次舅舅给我们带什么好玩的了?”程芷刚到,小王子小公主便嘻嘻哈哈地缠了上来。都说外甥像舅舅,两个孩子眉眼深邃、肤白如雪,比起当地人,确实更像程芷、王妃那一支的长相。程芷每次来都会给两个小家伙带些皇都里的新鲜玩意儿,这不,把两个小国宝的胃口都养刁了。

“喏,今年新出的修习籍,皇都的孩子现在都看这个。这可不是普通的册子,打开看看。”

“哦哦哦。”两个娃娃两眼放光,争先恐后地翻开书,“砰”地被吓了一跳,接着,一个满面皱纹的教书先生凭空出现在半空中,不苟言笑,张嘴就是“君子之学必好问。问与学,相辅而行者也。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

“什么啊,我不要读书。”眼睛里的光没有了,小国宝们不高兴地扁扁嘴。

“这册里载的可都是皇都鼎鼎有名的夫子,施了仙法在上头,只要翻开册子,就算隔着千山万水也能跟夫子们讨教了。”其实是灵玉公主听闻后央着程芷带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连舅舅都还要托人开后门才能给你们买到,怎么,不喜欢?”

“不喜欢。”小王子蔫蔫地把书朝地上一扔,立马就有随侍上前捡起,再小心翼翼地收好。

“那,这个呢?”跟变戏法似的,程芷又从袖中掏出两只护腕。护腕看着像金属质地,实质却如皮革一般柔软温暖,一人一只戴在手上,无论隔多远也能彼此通话,还能将身边的景象投射给对方看。这是程曌的主意,将仙门进贡的法器改造成孩子也能佩戴的尺寸,他说这两个孩子生在王族,长大后也许不得不奔走一方,人一旦少了联系,感情也就淡了……希望这两副护腕多少能帮他们维系住点儿念想,未来滇缅国不至分崩离析。

好笑的是,还不等程曌说完,程芷就迫不及待地表起衷心来,世人皆道情深不寿、浓尽必枯,但在自己身上,如果真是隔了千年万年,那恐怕不但不会消散,反而会愈发癫狂——天晓得,假如人有尾巴,那一刻,程芷的尾巴大概已经被他摇秃了。

“呀,这个好玩!按这里按这里。”

“哇哦,真能听见,你再说两句听听。”

看他们玩的兴高采烈、天真烂漫,程芷的唇角不禁上翘起来:以后不如跟程曌也过继个孩子来养养,图个热闹,不需要他埋头苦读或是习武修道,只要一直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就好。

接风洗尘的晚宴上,国王高兴,哐哐一顿喝,很快就不胜酒力被随侍扶下去休息了。说来也奇怪,程芷跟他虽然没有血缘,但比那些个九族亲戚还合他眼缘,恨不得跟皇都求来收做干儿子,只是这样一来王妃的身份就乱套了,这才作罢。

国王一离席,王妃也就能跟程芷说些心里话了:

“芷儿,不要怪娘亲啰嗦,就算你修道容颜不老,岁月那么长,你也该找个能照顾自己的人。”说着说着,王妃默默抹起了泪,“是娘亲的错,没能陪在你身边、好好抚养你长大,起码能看到你有个伴,百年以后走的也安心些。”

这些话,程芷每来一次王妃就要唠叨一回,之前程芷都用一心向道、不想为凡俗拖累之类的说词敷衍了过去,这回,王妃却琢磨出了点不一样,因为她话一说完,程芷的眼神就亮了起来。果然,他笑着回:“娘亲不用担心,儿子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说到这,一顿,似乎还有点羞涩:“而且儿子最近已经表明心迹,他、也答应了。”

来滇缅国这一路,程芷把收进记忆镜中的那一天翻来覆去、反反复复地看,把程曌说的每个字都掰开了揉碎了细细地回味过。

“真的?!”王妃欣喜,“你父皇知道吗?需要娘亲替你们出面做主吗?”

王妃知道自己儿子这些年都野在外面,性子又爱自由,估摸着这意中人未必来自皇亲国戚,或许根本就是出自乡野,两人门楣之差,恐怕这婚事皇帝会不答应。

事实是,确实有差;皇帝……确实应该不会答应。

“她,也是修道的吗?”王妃小心翼翼地问。

“算是吧,他道行比我高深多了。”程芷莞尔。

“那就好、那就好。”修道之人寿数长,如果能结道侣,漫漫人生长路并肩而行,更是善哉。

那天王妃喜不自禁,最后也喝多了,待送王妃回宫后,程芷并未着急回自己的住处,而是吩咐左右安排:“逃出迷雾森林的巫蛊族人现居何处?可否带我去拜访一下。”

待随侍回来禀明安排妥当时,程芷已经换了身便服,又施法去除了晚宴上沾的那一身酒气。巫蛊族人并非滇缅国子民、也不受皇都礼法教束,穿得隆重反倒让大家都不自在。

做完这一切,临走前,程芷略一沉吟,就着月色“写”下一封信,托皇都秘养的信鹰带去给程曌。话说这一路上,程芷隔三差五的就要给程曌“写”信,沿途见闻自不必说,就是见月亮今夜比昨夜又圆了几分,他也要“汇报”一番。

“阿曌,见字如面。”

没了?初时接到信,程曌难以置信地把信正过来反过去找了好几遍,真的只有这几个字?!忽而,信上缓缓浮现出程芷的身影,将这些天来、哦不对,是这几个时辰来发生的事,不论大小、一一道来。

程曌失笑,果然是见字如面,这是程芷自己发明的法术,可以将人的影像保存在纸张中,法术并不难,只要法力足够甚至可以保存千年,只是没什么大用处——用笔也能交代清楚的事,一般人不会浪费法力去这么做罢了。

这次,程芷依旧是以口述代笔录:欲与巫蛊遗族一会,思前想后,恐归时心境有变,故先留此书。我已向母亲表明心有所属,你或许要笑我迂腐,但终身大事,总还是想能得长辈祝福的。听闻祭祀礼服已成,园子里的花精们言及试衣之日,艳惊啧啧,未能亲眼目睹,谓为憾事。正巧母亲许我一丹雘红袍料,取之于南地特有的一种朱鸟的绒毛。她虽未言明,我知必是想赠与你——待我南地归来,你可愿为我身着红衣?

思绪洋洋洒洒,还有很多想说的,但时间不等人,程芷权衡了一下,还是作罢,先去见那巫蛊遗族罢。

十年未见,当年瘦弱的小女孩阿雅已经长成为眉目坚毅的中年妇人,听说她后来嫁给了新一任族长,诞下了一双儿女。只可惜,男人跟长子已经在这次浩劫中失去了消息,只留下她跟一个才4岁的幼女,带领最后的族人逃出生天。

程芷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专注地磨着一把匕首,一旁的小女孩蜷缩在榻上,已经睡熟。那匕首的握柄又粗又厚,明显不合她的手,恐怕是她丈夫给她防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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