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啊。”钟睿之道,“放点鸭子毛,有什么新鲜的,过两年,咱们这儿也烂大街。”
“那你下车吧。”姚勉笑着跟他开玩笑,“不要亲妈亲爷了,去跟你的亲景哥过。”
钟睿之伸手去掰姚勉的脸晃她:“就不能让我伤感一下啊!”
乐得姚勉笑得直颤,她在外是精英高知,几乎全是黑白二色的衣服,可在儿子面前却爱开玩笑,很活泼。
钟爱香奈儿的香水和只能装笔记本的粉白小羊皮挎包。
只是这十年,没背过了。
姚勉回过头,歪着身子亲了钟睿之额头一口:“好儿子,回家了。”
口红印子沾到钟睿之的脑门上,他擦了擦:“成杨戬了。”
“适合啊,杨戬呢是杨家二郎,你是钟家二郎。”她很少笑这么开心。
儿子回家了,浩劫也真的过去了。
1978年一整年,钟睿之往老沧家寄过几次东西,次次都是大包小包一堆,每个人都照顾到,都买了礼物。
却唯独没有一封信。
没有一个字。
沧逸景给他打过几个电话,他只接到过一次,拿起来之后,立马找借口挂断了,之后没有再回电。
沧逸景知道,这是小少爷想以离开,不联系的方式,斩断所有的念想。
水产生意在叔侄二人共同的打理下,越做越大。年底时,沧麦丰买了小轿车和市区的一栋带院子的三层小楼,打算让全家人搬进去。
可两个老人家,尤其是沧正才舍不得家里的地,不愿意搬。
黄秀娟要照顾公公和母亲,也觉得住了半辈子的村里更好些。
又是除夕,在分别了将近一年的日子,沧逸景终于收到了钟睿之寄来的一封信。
沧麦丰假装不在意的路过,坐在不远处,盯着那信。
黄秀娟笑道:“快打开看看,小钟写了什么?”
打开,只有一张照片。
是钟睿之站在长安街上,和天安门的合影。
他头发又长了,被风吹得有些乱,围着棕色的围巾,深色风衣,上半身,站的端正,左手搭在胸口的围巾上,看得出风挺大挺冷的。
脸上有淡淡的微笑。
很淡,没有露牙齿,但确实是在笑的。
眼睛却不是很弯,照片把他拍的有些失真,可还是那么漂亮。
“这照片后头有字儿呢。”沧逸景看的正面,反面真好对着黄秀娟。
翻过来。
是钟睿之的笔迹,黑色钢笔,带着勾锋,和人一样漂亮。
If you truly want something, set it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 is yours. If it does not, it was never meant to be yours.(引用)
是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他们俩一起看过。
“鸡爪似的写的啥呀?”沧麦丰道,他心想别是故意用洋文写肉麻的情书,欺负他们这些人看不懂。
“他…说在北京挺好的,考上大学了。”沧逸景随口胡诌了一句。
然后把照片收回信封里:“我去把这个放书柜里。”
沧麦丰问:“只是这个,干嘛用洋文写?”
“因为是写给我的呀。”沧逸景理直气壮的直视过去,“我能看得懂就行了。”
夜里沧逸景看着那照片,和那段话,笑了。
如果你渴望得到某样东西,你得让它自由,如果它回到你身边,它就是属于你的,如果它不会回来,你就从未拥有过它。(引用,原文出自《基督山伯爵》)
沧逸景不信这个,渴望得到某样东西,就需要自己去争取。
他从笔记本里翻出了钟睿之留给他的电话号码。
上头的名字叫钟鸿嘉。
他想他是时候该去南方看一看了,打开了商路,船也要开去南海,公司也要开在广东
温暖的海水里,值钱的鱼才多。有机遇的地方,才有钱赚。
他把那盘《香港之恋》放进卡带机里,邓丽君悠扬的歌声传出。
还是那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深深的一段情,教我思念到如今。
去个离香港近的地方,没准远远的也能瞧见维多利亚港的灯红酒绿。
1981年年初,香港中环的大酒店里,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高个子男人,从总统套房里走出。
他身后跟着两个人,也是板正的西装,每人拎着两个皮箱。
他步履矫健,英姿勃发,剪裁得体的高级西装,把他本就英挺的身材,修饰得更加完美。
宽肩,窄腰,长腿。
小麦色的皮肤,俊朗的脸上是高挺的鼻梁,和那双无论何时,都流出浓情的桃花眼。
电梯下到一楼大厅,光亮的皮鞋踩着柔软的地毯,大步跨出,气势非凡。
他走向等在大厅里的两个港方向导,那两人一米七出头,在男人面前显得很瘦小。
都有三四十的年纪,看上去一脸精明。
明明一眼就能看出,高个子男人比他俩不知道要高雅英俊多少倍,那两人却是一副看不上这男人的样子。
反倒是英俊的男人,不拘小节的面带微笑上前伸手与他们握手,且在对方伸出手后,另一手也握上的十分尊重的握法。
他的左手手腕上,带着一块满钻的劳力士。
闪的让人挪不开眼睛,一看就是真货。
握手过后,他解开西装的纽扣,亮出里头的工牌:“我是深圳兴华的代表,沧逸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