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到了十年前。在时空穿梭的过程中,我感知到了某个偏移的“点”,为此随手拨弄了一下因果线。因果与命运深埋地下,沉眠于月球背面,什么地震,什么洪水,都给我老实点。
哈?怎么还有一个奇怪的冬菇,捏一个他最重要的人的幻影感化一下他吧,一边玩去。
没错,本人已经强到这种地步了。对于完全体的凤凰来说,就连因果律这种扑朔迷离的存在也不过是玩具而已。
凤凰之力是宇宙中更高维度的存在,这世间已经没有能超越我、伤害我的东西,但我此刻依然如临大敌。
我本以为云雀会在回到过去之后向我问起某件事——就是那个啦,他向我求婚了一百次,也失败了一百次。
他当时分明将此事铭记在心,近日却又不闻不问,仿佛早已抛之脑后。
这跟缓刑、跟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我战战兢兢,总觉得无形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顶,随时预备斩下我的脑袋。——当然,这是绝对做不到的,我已经是不死之身了。不是雏菊那种程度的不死,而是作为一个永恒存在的“概念”长存于世,无垠无极,不灭不息。
实话说,我并不抗拒和云雀恭弥组建家庭——因为我们已经处在同一个家庭环境中了。谁敢说我们俩不是一家人?
我们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和谐,协调,同调,适应彼此的节奏与性格。这已经可以被称为“完美”了。如果我要再构建一个新的家庭,我该如何保证另一名家庭成员像云雀一样合我的心意呢?我得再次适应那个人的存在,对方也得低下头来适应我,必当历经漫长的磨合期,那或许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折磨和阵痛,因为磨合就是不断地消磨、碰撞、削去彼此的棱角,直到得以伤痕累累地相拥,血肉淋漓地嵌入彼此的身体。而我的幼驯染云雀恭弥,他是一个现成的人生伴侣。我们不需要再磨合,我们已经是朋友、亲人、家人,这三个词或许也能组成爱人,但比那更加至高无上,独一无二。
但,结婚?老天。婚姻?老天。那还是算了。我的老天。
而且我才16岁,我都还没成年——为什么要考虑这种事情?
回到过去也意味着回归日常,回来之后我每天都殷勤地抚摸云豆和小咪,试图把空缺的这段时间补回来。
为了能像未来的我一样,将各类学位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使了点小手段,在东京的一所高中挂了个名,大约一年以后就能申请大学了。东大、哈弗、哥大……给我等着,我将制霸常春藤。
值得一提的是,彻底掌握凤凰之力的我也拥有瞬间移动的能力,于是我们俩直接省去了通勤的时间,直接瞬移到学校,我的睡眠时间变得可喜起来,有效抑制了我的起床气。
然而,我们只瞬移了两天就玩腻了——重要的并非通勤所消耗的时间,而是上学路上我们并齐的肩膀和交缠的手指。我喜欢和云雀一起漫步,无论早晚。
我叹了一口气,眼睛从手臂间抬起,悄悄地用余光去看身旁的幼驯染。我们在接待室里,我搬了张椅子过来,坐在云雀旁边看他批这几日风纪委员会积压的文件,笔尖簌簌,落笔静谧,窗户没有关,于是微风溜进来吻我的脸颊,吹乱我的鬓发。
彩虹之子中的威尔帝送给了我们一份礼物,他说这是谢礼。这份礼物如今正箍在我左手中指,枪灰色,焕发着冷冽的银光,像是经由美杜莎凝视而石化的塑像,亦如同雕刻家的名作,被镌刻成我的动物匣兵器小Q的模样,换言之,我们的匣兵器也以这种方式跟着我们回到过去了。
我用小Q碰了碰云雀的小卷,两个小宝宝一起发出软绵绵的动静。云雀正在写字,被我突兀地一碰便被迫停下动作,抬眸看我。我心虚地移开视线,想,好奇怪,她们为什么都把戒指戴在右手啊?写字不会不方便吗?
视线偏移,落在云雀的中指与食指,两枚宽戒横在他的指根,衬得手指线条愈发冷冽,修长,像是一段象牙,一截玉雕,闪烁着朦胧光晕。润白的肤色掩映着流光溢彩的戒指,一枚象征着彭格列的流云,另一枚则是小卷的容身之地。
他干脆放下笔,指段利落地屈起,轻轻地敲击桌面,一下一下。云雀撑着下颌扭头看我,天光寂谧多情,洒在他的面庞,落入他的眼底,那片宁静的灰蓝如同堆叠的雪玉,生出如梦似幻的稠丽清辉,繁杂而艳丽。
“你很无聊吗?”他问,复又垂下眼帘,掩过内中一丝很轻的笑意,“冰箱里有黄油年糕,还有昨天草壁放进去的巧克力。”
“啊,好讨厌你。”我没什么波澜地说,“在恭弥眼里我就是这种无所事事的人吗?不是无聊了就是饿了?我最讨厌你了!——什么味道的巧克力?”
“假话。”他先是犹带笑意地拆穿我,顿了顿,又说,“抹茶。”
我立马起身去翻冰箱了。抱歉,我就这样。谁能拒绝抹茶巧克力呢?
可能这时候又有人要问了,接待室怎么还有冰箱?还记得我在这儿放了台微波炉吗,都有微波炉了冰箱也得有吧,很正常啊,很便利啊,很宜居啊。——这词是这么用的吗?
我一边拆包装一边想,这不是那个什么最美伴手礼吗?抹茶分七种浓度,我果断挑了浓度适中的那条,最浓的给云雀。
最浓的也不过如此,味道与其说是抹茶,倒不如说像是黑巧。
片刻后我这么想,品尝着他唇瓣和舌尖的味道。
中等浓度和最浓的苦涩混到一起,在舌尖锲而不舍地追逐、纠缠,直到反馈回细微的甜。他舔舐我的唇瓣,清冽温暖的呼吸轻盈地掠过我的鼻尖,起伏的频率已变,正如他的喉结微动,胸膛中也掀起汹涌的海潮,我单膝抵在他的两腿之间,但留有一寸距离,居高临下地垂视他的眉眼,他维持着坐姿,也抬眸看我,我捧着他的脸,掌心磨蹭着他的脸颊,指腹亲密而柔和地抹过细腻白皙的面部肌肤,幻想在那上面留下旖旎的红痕。
我垂头俯身,轻轻地咬了咬他的喉结。
云雀恭弥的眼里有笑意一闪而过,这让他眼眸中的灰蓝色显得愈发浓郁、分外绮丽,我想到水晶、珠玉和钻石。不,哪怕是再稀世罕见的珍贵珠宝,与他相较都不过是石块或尘泥。世间最为美丽、火彩最为动人的暗色宝石,它们早已镶嵌在他的眼眶当中,早已被摆在我的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