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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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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今日虽也天寒,但终究是放晴了。

皇城各条主道的积雪已清,街上处处喧嚷如常,万喜再急,也不敢把马车催得太快,这辆载着他们往大皇子府去的马车行得尚算稳当。

庄和初抬眼在车中看了看。

他用马车出门的时候不多,但无论如何出门,不惹人注目都是首要的。

是以那辆现下被押在大理寺的马车经过他一番慎重斟酌,在一众高门大户的马车之中,可算得上是几乎没有什么特征可言了。

这辆马车则恰恰相反。

这辆马车新得华贵,华贵得扎眼,扎眼得让人一眼难忘,即便穿行在最繁华街道的车水马龙间,也无所遁形。

舒服倒也舒服得无可挑剔。

“这马车有何不妥吗?”

“马车妥,妥得很,是裕王不妥。”千钟在摇荡的马车中朝他凑近些,响脆的嗓音压得低低的,别有几分神秘,“您不是说,这马车是裕王送给您的吗?”

庄和初微一点头,算作回答。

千钟在庄府门口一随他坐进来,就问了他,这崭新的马车是哪儿来的。

马车这种东西,不像集市上的瓜果梨桃,现成的摆在那里叫卖,庄府的马车昨日刚被毁,今日一早就冒出这么一辆崭新的,千钟当时便觉得有点儿古怪。

只是那时满心里都紧张着来讨清白的事,否则早该想到了。

“我听说过,朝廷里有规矩,多大的官,坐什么规制的马车,都有讲究,不能乱坐,裕王给您的这个,就是三品官能坐的,是吗?”

话是求证的话,但口气里分明没有半点犹疑。

“不错。”庄和初含笑点头。

“那您仔细瞧瞧这儿。”

庄和初循着她的指点,目光落到她身旁的窗框上。

临近正午的天光被窗纸一滤,只余下纤薄的一层透进来,就这么一层,已在窗框上映出一重粼粼金华,乍一搭眼,好像那窗框是用金箔包裹了似的。

细看才能看出来,那不过就是寻常的木头,只是在漆工上花了心思。

这才是这辆马车最精妙之处。

皇城里最不缺奇珍异宝,堆砌出一辆华贵的马车并非难事,难得的是,华贵扎眼至斯,仍然毫不逾越他这么一个三品文官在车马用度上的规制。

足见工匠在平衡这二者之间下了多大的功夫。

当然,连千钟也看得出,这功夫并不是下给他的。

只看谢宗云那些人刚才在包子铺里因为那点儿向裕王献殷勤的事,就掐得脸红脖子粗,也可想而知,这马车是怎么来的了。

裕王该就只是发了句话下去,要人去备一辆三品官规制的马车,办事的人想博裕王欢心,就屁颠屁颠地去找了最好的工匠。

工匠既想讨好裕王身边的人,也不敢开罪这个即将得到裕王恩赏的三品大官,于是就有了这一辆挖空了心思的马车。

怕是连裕王手下办事的人和工匠都没想到,末了竟然是赏给了这个人。

千钟倒不是让他看这些心思,她让他看的就只是这层漆。

“您看,光这层外漆,都不是一天两天能晾透的,这就是说,裕王他是老早就把这马车备下了,少说也得有个把月吧。”

这些,早在庄府门前时,庄和初已看到了,也看透了。

是以她说话间,庄和初的目光只在马车上略略一停,便又转回到她身上,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浮跃在窗框上的粼粼金光也映进了她一双眸子里,闪耀如骄阳。

十六七的年纪,再怎么瘦弱,脸颊也都是鼓鼓的,没了泥污的遮蔽,又经粉黛略一妆点,掩去了气血亏缺的底色,饱满得仿佛盛夏时熟透的蜜桃。

比之昨日,灵秀不减,娇俏倍增。

尤其这一双小鹿似的眼睛,这样亮闪闪地朝他望着时,仿佛这最严酷的冬日里也遍是无尽生机。

鲜活,明亮,无所不动人。

庄和初轻轻摩挲着手炉,任这动人的目光扑在他身上,眼尾缓缓弯起一点温煦的笑意。

“那又如何呢?”

千钟瞧得出这人有些心不在焉,却也不知他走神走去了哪儿,只好又把话说得更直白了些。

“那就说明,昨天街上那些事八成是个幌子,正格儿的在今天等着您呢。”

正格儿的,确实正在大皇子府里等着他。

庄和初思量间目光微垂,不经意自她攥紧的一双手上掠过,不由得一顿。

千钟一双眼睛一直紧盯着他,见他往自己手上看,忙跟着一垂眼,这才想起自己手里还攥着个物件儿。

一块儿薄薄小小的布。

当时在包子铺里,她只是见他把这东西递过来,就老老实实伸手接了,他没吩咐拿它做什么,她便一直牢牢攥在手上。

这薄薄小小的一块布轻软得像盛夏里被正午日头晒蔫的嫩叶,在手里攥着攥着就忘了它的存在。

“我……”千钟心头一紧,好像身下坐垫上蓦地生出一片尖芒似的,一身筋骨一下子绷起来,“我误了您的什么排布吗?”

“没有。”庄和初轻笑,“只是拿给你擦手的。”

擦手?

千钟怔然看看那方已皱成一团的手绢。

被她攥了这半晌,指间的油渍已将这方洁净的手绢蹭得斑斑驳驳,即便如此也仍是一方银灰底色上透着玉白梅花暗纹的好看手绢。

而她这一双手……

昨日已经洗得很干净了,可越是洗得干净,那些泛红的冻疮、皲裂的口子与青紫交杂的伤处,在她气血不足的皮肤底色上就越是显眼,看着就像块烂掉的瓜果皮,连她自己都不愿多看上一眼。

这样金贵的一方手绢,竟还不如这样一双手上的一点油渍要紧吗?

怔愣间,身子不由得随着马车微微摇晃,千钟忽觉眼下一片光芒跃动,略一定睛,才蓦地想起,她今日穿的并不是自己那身破衣烂衫。

身上的衣料在天光映照下耀眼如云霞,想来是比这一方手绢更金贵得多。

让她把手擦干净,是怕弄脏了这衣裳吧?

猛一想通,千钟顾不得可惜这手绢,赶忙擦手。

庄和初也不知她想了些什么,见她愣了片刻就埋头擦起手来,只当她从前在街上也是见过人用手绢的,只是先前没有得他一声明确的准允,不敢擅自往这处去想罢了。

这也的确是他疏忽了。

方才见她吃完包子,想也没想便拿了手绢给她,一时竟忘了,在这副经过仔细梳洗、悉心装扮的样貌之下,仍是个昨日还在街上行乞的人。

也不怪那店家与官差一眼认不出她,甚至万喜也没觉察出她是谁。

就连他这个整日对周遭一切提着十万个小心的探事司九监指挥使,都在这张鲜活明亮的面孔前出了这样的疏忽。

这会儿若说她是个失踪多年刚被寻回的高门贵女,大概也只会有人讶异,不会有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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