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flag不能乱立,仅仅两年不到,他就又一次来到了这座罪恶之城。
这次不是来抢东西的,是有人雇佣他。
---一位熟人,他需要还对方的人情。
雇佣他杀死一个叫“蝙蝠侠”的怪物。
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的雇佣兵新秀对怪物这个词嗤之以鼻,只是觉得雇主的形容有几分熟悉。
当看到那个黑漆漆的影子,他才恍然大悟:这不就之前跟他抢东西的怪人吗?
装甲的造型没什么变化,头顶尖角、后带披风,纯黑的涂层能很好地融入夜色,全身上下都被遮掩在这层怪异的壳下,只漏出一个有点方的下巴。
蝙蝠侠好像也认出了他,态度和动作明显郑重许多。
他们交手了。
琴酒发现对方的非致死性武器、装甲性能等等都有显著的升级,身手也有不小进步,即使自己同样比以前强了不止一星半点,依然很难对付他。
很强的对手,他想,让他都有些热血沸腾。
可惜他是收钱办事,没拼命的心思,他这种独行者想要保证在哥谭这种地方的安全,就绝不能以伤搏命,战斗中多少有些拘束。
而他的对手,也许是一如既往地不想下杀手,也许是在别的地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一副无心恋战的样子。
最后在双方均有收敛的情况下打了个平手。
蝙蝠侠没能抓住琴酒,琴酒也没能杀掉蝙蝠侠。
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完成雇佣任务---人情自然是没能还掉---也是“蝙蝠侠”第一次给琴酒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
一声并不明显的枪响。
被爆头的倒霉蛋倒在地上,血液掺杂着脑浆在瓷砖上渲染成大朵大朵簇拥盛放的艳红花朵。
琴酒熟练地拆开手中枪口还有点烫的狙击枪,突然想起之前见过的大丽花。
可惜缺了点绿叶。
蝙蝠形状的飞镖从刁钻的角度旋转着飞来,琴酒本能地侧了下头,几根银白的发丝缓缓落下。
“可惜,晚了一小会儿。”他冷笑着拎起装好的东西,从容后撤几步,在蝙蝠侠突入房间的瞬间离开房间,进入对方的视觉死角。
蝙蝠侠不快地压下嘴角,迅速冲过去,却只能和往常一样看到黑风衣一闪而逝的下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