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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四章 你我本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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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数日子,兽人们已重新投胎,如若家人仔细观察,还能看到形似刀口的胎记,留给百花的时间不多了。跌落人间还能有两个朋友肝胆相照,她很知足,可是另一些朋友还在等她。如果自己能早日炼成,或许莺时的病也会有回转的余地。

酒杯落地,摔得粉碎。“不要走,百花,你走了,莫家怎么办……”莫林钟的语气近乎哀求。

百花不解,虽然过程不甚如意,但最终莫家也算度过难关,往后的日子便看林钟这京城第一少如何掌舵撑起这条大船了。“有机会我会回来,到那时,咱们三个小炉煮酒不醉不归。”

“不,没有百花蜜酿,莫家会再度成为李大人的盘中之餐”,林钟走过来,带着酒气的呼吸散发温热。

百花无奈笑笑,捏了捏林钟的肩,摸出一把刻着梵文的匕首,“喏,别老怕这个怕那个,送你一把匕首,爹说壮胆管用的很”。

莫林钟打掉匕首,“你不是我,你不懂,至少……把百花蜜酿的方子留下。”

神仙之术,哪来的方子,“这酒没有方子”,百花给不出。

“没有这酒,君王不会再看莫家一眼,京城酒市又摆满金不换。你不是说,咱们三个要同进退,交出一个方子有何难,我买下来,出重金买下来还不行吗。”莫林钟眼中现出往日从未有的神情,迷离,恍惚,交织着欲望和贪婪。

原来,林钟舍不下的不是自己这个朋友,而是百花蜜酿,抑或说是百花蜜酿带给莫家的声名……百花仿佛感到有人照头给了她一闷棍。回想种种,她咬牙问:“那日李大人说二选一,你未讲完的话,是选莫家不是我,对吗?”

莫林钟哑言。莫家人,酒在人在,酒亡家亡,他不能丢,不能背叛祖宗。

看他这副神情,百花都懂了,案几旁无声无息的莺时还是笑着,宛如一个静默的花瓶,百花头一次觉得她也陌生的很。莫家兄妹,你们博取同情诱我以命相博,原来不过是利用?朋友,生死之交,竟都是我自作多情。

百花只觉周围昏暗让她胸口发闷,无心再言,步伐踉跄着跌跌撞撞往门外走,耳边响起一位故人的“说笑”。天上那久开不败的梨花说,世上没有比百花更好骗的,如果有,那定是另一个百花。她手抚红裙衣角,牡丹绣的真好,从头至尾,像真的一样。

不许走!林钟扑上来,“留在莫家不好吗……”带着雄性动物的喘息,膝抵在百花身侧,他用自己的唇堵住百花的唇。

百花手指划破林钟俊美的脸,留下四条血印,“莫林钟,你喝醉了。”

“我清醒的很!”林钟声嘶力竭。只要你是我的人,你的酒也永远属于莫家。“我会好好对你,比从前更好。你问问街上哪个女子不是做梦都想嫁我为妻。”他一步一步侵袭而来,罗裙的衣带解开。窗外风声呼啸,窗内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百花的衣裳,连贴身的肚兜也被褪去,莫林钟按住她的双手,发了狂一般汹涌肆意,任凭她怎么抵抗,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百年前的宿命再次上演,欺凌百花的角色从一个神变成一个人,只是彼时她尚有力气反抗,此时,没有了神力和兽人,她只能在一个男人□□,耻辱又无用的挣扎。

墙角莺时的世界静默一片,她脑海中还在刻画三个人欢度佳节的情形,笑问怎么不倒茶。没有动静,又问百花可是起舞。

“那我为你伴歌,”莺时歌声袅袅,清澈婉转,干净的纤尘不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

歌声起落,撕裂的疼痛、内心的羞耻全都涌上百花心头,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来脸上滑落。

这一夜,百花才知道,心如刀绞,是个很具体的词。

日光初上,晨光熹微,那些细碎的温暖再次透过窗纸照进来,百花身边躺着的是她昨日还称为朋友的人,脸庞依旧俊美,可却让她觉得恶心无比,伸出手掐向那个还在昏睡的人。

“很好”,黑暗处的阴影拍手叫好,“本以为只是个自负胆小的少爷,不想还是个贪婪的小人,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只要百花伸手杀了莫林钟,念想一断,金身便不复存在,百花也将必死无疑。

“真笨,怕是只有你还以为百花身上的金光来自这个绿油油的玩意”,范无救落地,面色冷峻,态度不屑。

“上一次就是你们多管闲事,不然我在地府便能了结她。”黑影大怒喝道。

无救冷笑:“不怕天道惩戒吗?我的阎王大人,哦不,太子爷?”

黑影现身,脸色乌青,浓眉长髯,身穿判官袍,脸色难看。他堂堂天界太子,只是想要一个仙女服侍,有何不可,这百花却不识好歹,闹开了,害他被贬在暗无天日的地府作什么阎王,现在,还要受这身份束缚,想杀人也不得。玉天龙索性不再装:“天定道数这百花终有一日是要成妖的,我现在插手,才能免的她危害人间。”

“是为了避免她危害你自己吧!”范无救才不吃那一套,谁也没本事在他面前把歪理说成天理,“你尽管试试,就算这个绿东西死了,金光也绝不会灭。”

两人争执不下,坐等百花出手,却出现了预料之外的状况,麻子推门,正撞见衣衫不齐的百花。

百花两颗豆大的泪坠落,爹,外面风大,你不该来的。

“我们是两厢情愿!”莫林钟急着澄清。

情愿?麻子看到女儿身上伤痕,便知道她受了多大的委屈,恨不能将莫林钟大卸八块,颤抖着拿起手边不知什么硬质的物件,照着眼前的脑袋狠狠砸下去,鲜血顺着额角滑落。

细微的人血气味传入百花口鼻,本该令人作呕的滋味在她闻来似乎变成了甘甜,心中开始有莫名的力量爆发,杀了眼前人的想法愈加强烈,双手青紫,掌心有红色杀器隐约欲现,背后小鬼,悄然接近。

范无救眼见情势不对,抬手出鞭,将小鬼打的灰飞烟灭。玉天龙见势,也出手干预,“范无救,你是阴差,休要多管闲事!”

“除了哥哥,天下间还没人管得着我范无救!”无救不理,说话间顺手又掐灭另两小鬼。

一言不合,两地府黑影在屋内大打出手,屋内的烛火来回摇曳,百花看不到的地方,一只鞭在半空中与长剑缠的难舍难分。黑无常撒起泼,没人治得住,他的鞭像是长了眼,专挑死穴,对面不敌,眼看躲闪不开,一脚踢翻桌上烛台,屋内顿时燃起火光。

阴间的东西,最怕阳火。无救顿觉浑身炽热,体虚力乏,口中还骂着,身子却开始不听使唤。

起火了。屋内顿时乱作一团,火焰的爪牙肆虐,浓烟肆意喧嚣。死亡攀上百花的发梢,她闭上眼,仿佛看到兽人们逐渐走远,看到莺时在笑,周身轻飘飘的,感到从未有过的轻快。

黑暗笼罩中,却有一双纤弱的手出现。她伸手拖住百花,摸索着向前爬,潜伏四处的火星灼伤皮肤,明明两三步的路,却好像遥遥无尽头。“噼啪”,屋顶上燃着火的横梁断裂,结结实实砸下来,挡住去路,浓烟再次沸腾,肆无忌惮的在狭小的空间中充斥。

无常名册闪烁,范无救感到周围已有冤魂出现,“玉天龙,你个王八羔子……”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掐诀唤醒仙鹤,庞然大物从无救发髻嘶鸣而出,硕大的翅膀洒下千万羽翮,按住火气,院内人声吵嚷,仙鹤衔黑无常隐匿。

酒工们扑了一天一夜,火总算是熄灭。

被强行灌下许多水又一滴不落的吐出,反复折腾,百花猛咳,睁眼正看着莺时,面色蜡黄,嘴角还有血迹,跪在地上喘着粗气。百花的拳砸一下下重击地面,自己还活着,老天总是不会让她如意,死也不行。

远处,一片噪杂中有人大呼麻子。

爹!百花感到胸口一阵急促的疼痛,有肺疾的人,一口浓烟就能要了命,何况是在火海中一遍遍呼喊。

众人让路,麻子已气息全无,平静的躺在地上,还穿着那件百花为他做的衣裳,袖口的牡丹是不愿绣花的女儿这辈子唯一的女红,针脚不甚平整,很难看,麻子却喜欢的很。

百花脑海里闪过与麻子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她后悔了。从一开始就别来莫家掺这趟浑水,只守在一方小院,没有仇恨,没有百花蜜酿,爹也还好好陪在她身边,该多好。

十几年前,一个身怀异象的小女孩落在了麻子的院门外,她发着烧,看起来很疲惫,周围的人都说天有异象这孩子不吉利,只有麻子抱起她,问,疼吗。

那时麻子最喜欢为她唱一首童谣:“儿作小鱼游出门,爹作大鱼挡泥沙,儿行千里莫要怕,爹似沧海随着他,随着他。”

只要唤一声父亲,他便会化作高山,抵挡人间苦难。现在,他不在了,山崩地裂。

寒意从脚底冒上头顶,百花不住的打冷颤,孤独、无助和自责笼罩着她,纠缠扭曲。莺时还在唤她,她活着,她那个哥哥必然也活着。百花一步步靠近,拨开曾无数次触及的细软手掌,一笔一划写下三个字:我恨你。

莫家人,此后你我再无情意。

爹不在,家便没了。百花游荡在街上,不知何去何从。她步伐沉重,带着一身的疲惫与哀伤,没有一点生气,低着头,活像一具丢了魂的行尸走肉。背后的影子幽暗歪曲,脚跟贴着肉身,一步一步随着肉身挪动。

没几步,她失去气力,跌倒在街角,目光呆滞的望着一众影子从她眼前穿来穿去,眼前都是谈笑往来的人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好像除了她,都格外幸福。

一个小儿停在她面前,看到她破损的衣衫和晦暗的表情,把她当成了乞丐,将手中一个糖饼丢到她面前。百花没有动,也没有看他。见到这个“乞丐”如此木讷,小孩跑到跟前,将糖饼捡起,这一次,准准扔在百花脸上。

下一秒,小儿看到了“乞丐”的脸,一副明艳却冷冽的模样,眼内全是血光。这双杀气腾腾的眼睛,是小儿在这世间看到的最后一样东西。

百花吸干了他的精元,挖出眼珠,塞进糖饼。手心中的杀器汇聚,一条红绸从掌心飞腾而出,如巨蟒般盘旋于空中,额间牡丹堪比血色。

花神娘娘庙,百花一袭红衣目露凶光掏出含着眼珠的糖饼,放入神像手中的玉瓶,手心的红绸蔓延而出,吸满了鲜血的枝桠攀上神像额间描画。牡丹,方得是血红的。从此后,再没有谁能唤起仁慈,世间没有百花,只有杀人的女妖,我要所有人,都失去挚亲的家人和朋友,抱憾终生。那些重创的伤口奇迹般愈合,甚至比旧日里还要容光焕发,额间的牡丹红的耀眼。她大红的身影立在寒光天夜中,身边再无一人。

如果天道不公,那还管它什么正邪善恶!天道不公,我偏要和它斗一斗。

之后数日的京城里,常有人看到美艳的女子在月光下招手,有人好奇的走过去,然后,失去踪迹。每天清晨,崭新的太阳挂在一方天色的正中时,他们的尸体会曝露在山野,面色铁青形容枯槁,没有中毒,也没有伤口。太阳的光芒火辣的刺眼,地面的水汽蒸腾,远远看,整个世间都是扭动歪曲的,被吸干精气的尸体更显诡谲。城内又响起了哭声,此起彼伏,白色的灵车和燃烧的纸钱铺满街,祭祀队伍的幡子在风中就像恶鬼的舌头,舔过每个悲伤的人。百花看到这些灵堂,心里都会莫名的舒畅,一个人悲痛太孤独,所有人一起悲痛,才热闹。

城中到处是紧张的气氛,大街小巷都是巡查的捕快,阎王偶尔也会帮帮他们的忙,把百花遗落的物件放在尸身上,只可惜,李大人手下的酒囊饭袋们只从中得出一个凶手是个女子的结论,旁的丝毫进展也没有。

麻子的坟添上新土。百花蜜酿倾倒在碑前,一滴泪融在酒中。“爹,不是我选了路,是路选了我,从此,再不回头!”

夜色沉沉,百花再次站在莫林钟面前,两人的脸色都阴沉的瘆人。

“我不是有意,麻子的死是意外。”莫林钟似乎在对视那一刻读懂了百花眼中的杀机,他慌张的掩饰,却在百花眼中显得愈加卑劣,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她耳中塞进一条长蛆一样令人恶心。

百花逼近,“话太多!更该死。”

红绸出,缠住修长的脖颈,不多时,窒息的痛苦便使莫林钟面色铁青,眼珠暴起,不好看,实在不好看,原来再美好的面容要是变成死人,都是一个样。

不久前,他摸她的头,问她愿不愿意留在府里。原来从彼此会错意那刻开始,这场悲剧就开演了,她赐予他空欢喜,他还给她深悲切。

“百花!”身后一个柔弱的声音发出绝望的嘶喊。是莺时。

看着眼前零落如尘的莺时,百花心中隐隐作痛,她无数次幻想,如果当初是和莺时在某个街头巷尾相遇,或者远远在那个胭脂水粉店门口撇上一眼该多好,现在她们面对面站着,近在眼前远在天边。来莫家是为了让莺时高兴,可是现在,只剩一场唏嘘。昔日朝夕不离,如今竟是两相烦厌。百花暗自苦笑,因为你,我差一点就放弃杀人了。

红绸在莫林钟脖颈上越勒越紧,他的四肢在空中挥舞,希望抓到哪怕一根救命的稻草。百花轻蔑,当初,他求花神娘娘救莫家的时候,也是这般殷切。

莺时匍匐在百花脚下,摸索着握住红绸,感受到绸上透出浓重的戾气,惊惧大喊:“不要!”

到现在你还护着他?百花的红绸伸出更多枝桠,将莺时的手一并缠绕,同样一场大火,莫家人凭什么好端端的站在这,阿爹却要永远躺在阴冷的地下。

玉天龙在不远处看着这场戏,过了今夜,所有念想也该断了。都说情字难解,其实简单的很,恐惧、诱惑、怀疑,随便哪一样,都足以摧毁当初指天对地的誓言。

可惜未等他坐收渔翁之利,天却突生异象。周遭忽起漫天浓雾,雾中飘零着白色花瓣,隐约有琴声传出。这景象让玉天龙想起一棵树,百花门前的梨树。天上,要生变故。今日的戏看不成了。

百花也依稀觉着琴声似曾相识,悲婉的让人想流泪。再看眼前,她的杀器正缠住昔日最珍惜的朋友。

莺时,你明明知道,只要是你说,我都会依。泪过唇角,红绸落地。

浓雾遮挡视线,莺时身上特有的淡淡脂粉味道隐隐透露。相对而立,相顾无言,颓然转身,百花眼中万籁俱寂,嘴角却带着些许荒凉的笑,语气极尽倦怠的吟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百花一遍遍重复着最后一句,合着幽幽琴声,消失在茫茫天地之中。

正月十五,团圆的好日子。以往这一天百花总是和爹在一起,两个人一起烧壶酒烫两个菜,拿出平日舍不得吃的白面做几个没有馅的包子。后来有了莺时,她总是亲自作最好的点心给她。如今再想起,只觉苍凉。

又下雪了,纷纷扬扬的飘洒在风中,所到之处黑的影和红的血通通都被覆盖,纯白的天地冰清玉洁,这样的夜晚出门的人很少,一个打更的死在巷子里,身上盖着雪,像是鹅绒的锦被。

算上这一魂,还差最后一个,百花便可成妖。兽人们最近鲜少在百花梦中出现,倒是莺时常来,唱着那首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

这词曲,听起来像是描绘一对有情人。

冬雪过,春雪来,昔日的朋友会不会在某个时刻想起,曾在一个相似的雪夜与故人喝过一壶好酒。从前因为这杯酒,搭上了自己的仙骨和三万个朋友的命,现在重酿这酒,本是希望莺时高兴的……百花蜜酿不住的灌入喉,清醒一点都不好,太痛了。

天光乍现,打更人的尸体被最后一班巡夜人发现,诡异的死状吓晕了好几个村妇。李大人亲自勘验尸体,在死者衣襟上发现一细小的污浊,那是酒渍,近鼻一闻,特殊的香气仍有残存,是百花蜜酿的味道。

李大人再度大驾光临,莫家已全然换了景象。据传人称京城第一公子的莫林钟突发重疾变得痴傻,精神恍惚满口胡话,莺时着一身大红衣裙,挽起发髻坐堂正中,虽眼盲耳塞,却难掩一派家主模样。

证物呈上来塞在她手中。莺时不动声色,不用听也不必看,李大人说话,是也是,不是也是,只将手中的茶放下,“莫家已是刀下之鱼,大人想要什么尽管拿。”李大人今日才稍微看透一点莺时的真容,平日乖巧温软的一张脸,说话做事从来心平气和,但真遇上大风浪,比那个哥哥有用的多。李大人招招手,一个官差上前在莺时手心写字,问她女妖何在。

今日是这冬难得的暖阳,照在红衣上,一番明朗。

莺时笑笑,舒展身子,道:“正在此。”

全城百姓的欢呼吵醒睡在千年古槐上醉酒多日的百花。人们大声的互相道贺,拿着炮竹当街燃起,似乎是很大的喜事。百花揉揉惺忪的睡眼从树上跳下,只想离开热闹的人群,却被一个老太拦住路,邀她一同庆贺。

这世间能有什么好事?百花不耐烦的将人拨开。

“那个杀人魔被抓住啦!”更多人一齐围上来,互相告知这天大的好消息。

抓住什么?百花挠挠头,自己好端端的站在这,不知官府又抓了那个倒霉鬼为自己替罪。

“谁能想到呢,竟然会是莫家二小姐。”又一个好事之徒凑上来,向大家炫耀自己的新消息。

谁?百花的脸色煞白,莺时?

“是啊,说是官差在上次死的那个身上发现了莫家的酒气,这才怀疑上的,已经在菜市口,正行刑呢。”

刑场之上,莺时的眼渐渐浑浊,百花,你知道吗,曾有个女子发了痴,想与你共着罗裙,十里红妆来迎她,想牵着你的手从青丝走到白发。

可惜今生,都不会有这一天了。

我叫莺时,草长莺飞时,百花盛开的季节。你听我们的名字,多像天造地设的一对。

李大人“网开一面”,准许留个全尸。莺时将眼前的酒饮下,珍藏了许久的最后一壶百花蜜酿,掺了鹤顶红,滋味都变了。

百花从人群中飞奔而来,大口的鲜血从莺时嘴角流进她掌心。莺时伸手,触到百花衣角自己绣了百遍的牡丹,竟笑了起来,小声念着:“我以为你还恨我,不会来的”语气微弱的像秋末的蚊子,衣袖滑落,露出腕上采血的伤痕。“百花,其实我至今都不知你为何恨我,你说好笑不好笑,”莺时笑的苍白,“怪我变得又瞎又聋,不然或许可以为你解开烦恼。”

百花掌心红绸蜿蜒,她抱着莺时,感受人世间最后的温度悄然流逝,“我从未真的怨你”。

如今字字真切,可是她忘了,莺时听不到。

血红的泪滴落心口,莺时气息吐尽,“别哭,不好看。”

虚空渺渺,远方似有歌声起,“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这歌的最后一句,原竟是这样唱的: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下弦月光泽明亮,像是无数团圆的人心里的光聚在一起点燃了它一样,周遭闪动着光晕,地上扬起的尘土都被照的清晰可见,仿佛这些尘埃是从月亮上溢出来的闪光碎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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